证券代码:300689证券简称:澄天伟业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冯学裕及其一致行动人、景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天伟业”或“公司”)于
2023年7月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冯学
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景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冯学裕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首发上市以来,冯学裕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冯学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09%,累计减少5.00%。
1、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注2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
2805000041.25%4768500041.25%
限公司
冯学裕697766710.26%1271296011.00%宿迁澄天企业管理合伙
26927493.96%00%企业(有限合伙)
冯澄天24561603.61%41754723.61%
徐士强14618132.15%15818321.37%
冯士珍6328080.93%00%冯学平6328080.93%9057740.78%
宋嘉斌00%958000.08%
合计持有股份4290400563.09%6715683858.09%注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5755026849.78%
有限售条件股份4290400563.09%96065708.31%
注1: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9日以总股本为6800000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股东首发上市时持有的公司股数。
注2: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2020年年度的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5600000股,“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为股东截至2023年7月6日的持股股数。
注3: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冯学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交易情况
变动数量成交均价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注5
(股)(元)本的比例
2020年10月30日-
宿迁澄天企业集中竞价交易-67570044.56-1.00%2020年12月17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1日-43590037.31-0.65%注4
冯学裕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1日17342535.800.26%注4
宋嘉斌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1日7500035.800.11%
宿迁澄天企业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2日-23980036.10-0.35%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8日-66564934.03-0.99%注4
冯学裕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8日66564934.030.99%宿迁澄天企业
2021年03月19日-
管理合伙企业集中竞价交易-67570031.64-1.00%
2021年03月23日(有限合伙)
2021年7月22日-
冯学平集中竞价交易-17000023.80-0.15%
2021年7月30日
2021年7月23日-
徐士强集中竞价交易-51665022.84-0.45%
2021年12月17日
2021年7月23日-
冯士珍集中竞价交易-51000022.92-0.44%
2021年7月29日
宋嘉斌集中竞价交易2021年12月27日-3170020.07-0.03%2022年11月22日-
徐士强集中竞价交易-22500018.00-0.19%
2022年12月2日
2022年12月2日-
冯学裕集中竞价交易-57550017.98-0.50%
2022年12月23日
冯士珍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3月24日-56577421.51-0.49%
徐士强大宗交易2023年7月6日-16160020.88-0.14%
注4:冯学裕先生分别于2020年12月21日和2020年1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受让的其通过宿迁澄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173425股和665649股。宋嘉斌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其通过宿迁澄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75000股。
注5:公司于2019年6月4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4000股,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将上述回购股份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在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03月23日股东股份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为
68000000股,此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
(67576000股)计算。
在2021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6日股东股份变动期间,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且经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15600000股计算。
二、景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首发上市以来,景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景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9%,累计减少5.00%。
1、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6注7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景在军60559958.91%64943085.62%徐士强14618132.15%15818321.37%
冯士珍6328080.93%00%
合计持有股份815061611.99%80761406.99%注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17783841.54%
有限售条件股份815061611.99%62977565.45%
注6: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9日以总股本为6800000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股东首发上市时持有的公司股数。
注7: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2020年年度的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7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600000股,“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为股东截至2023年7月6日的持股股数。
注8: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景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交易情况
变动数量成交均价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注10
(股)(元)本的比例注9
景在军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2日16477536.100.24%
2021年7月23日-
徐士强集中竞价交易-51665022.84-0.45%
2021年12月17日
2021年7月23日-
冯士珍集中竞价交易-51000022.92-0.44%
2021年7月29日
2021年9月22日-
景在军集中竞价交易-124730021.01-1.08%
2021年12月30日
2022年10月14日
景在军集中竞价交易-147000019.03-1.27%
-2023年3月24日
2022年11月22日
徐士强集中竞价交易-22500018.00-0.19%
-2022年12月2日
冯士珍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3月24日-56577421.51-0.49%
徐士强大宗交易2023年7月6日-16160020.88-0.14%
景在军大宗交易2023年7月6日-136370020.88-1.18%
注9:景在军先生于2020年1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宿迁澄天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份164775股,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67576000股)比例为0.24%。
注10:在2021年7月23日至2023年7月6日股东股份变动期间,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且经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15600000股计算。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截至本公告日,景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士强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景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士强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学裕及其一致行动人、景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履行了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学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景在军)》。
四、备查文件
1、冯学裕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学裕)》;
2、景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景在军)》。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