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0证券简称:双一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05月
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1号山东双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04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庆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3人,代表股份数71250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908%。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70321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4人,代表股份928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35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56%。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40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8%;
反对2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774%;反对2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9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82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40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8%;
反对2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774%;反对2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9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82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03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28%;
反对33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3.5460%;反对33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630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82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32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42%;
反对3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3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7005%;反对3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2.4547%;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84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884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3%;
反对34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5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249%;反对34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742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3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38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5%;
反对2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9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314%;反对2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9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6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0921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2%;反对30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13%;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15%;反对30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2.8610%;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5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8918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1%;
反对3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6%;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2.3483%;反对3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315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3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信跃发律师、代凤凤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律师
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