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证券简称:联合光电公告编号:2026-5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前提下,
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汽车”)
提供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借款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联合汽车的部分股权,截至2026年6月30日联合汽车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联合汽车提供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汽车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1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借款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因联合汽车于2024年实施股权激励,将间接股权授予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及邱盛平分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两家员工持股平台,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联合汽车的部分股权;同时,截至2026年6月30日联合汽车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53UEGK6Q成立日期2019年10月8日法定代表人邱盛平
注册资本11428.571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2号三楼302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制造;
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经营范围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特种设备出租;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2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中山锐进科股东结构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
与公司的关系联合汽车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汽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6年半年度2025年度
财务指标(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9807.0032876.04
负债总额36881.3038515.37
净资产-7074.30-5639.33
营业总收入15556.8622411.95
净利润-1434.97-2641.11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C3KM1T4L成立日期2022年11月9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28.571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4楼407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经营范围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34%,中山惟志投资股东结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3.33%,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3.33%
与公司的关系系联合汽车的员工持股平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联江
3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产权及控制关系
(3)被资助对象其他的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上为联合汽车的员工持股平台,仅为持股用途,并无经营业务,不具备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中公司及子公司将向联合汽车收取合理利息。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被资助对象的实际资金需求及经营情况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联合汽车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业务、资金及财务拥有实质控制权,可有效实施风险控制并保障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借款用于联合汽车的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能有效满足其经营需求,提高其业务拓展和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平合理,公司持续对联合汽车实施有效的资金管理和风险
4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联合汽车提供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有效满足联合汽车的经营需求,提高其业务拓展和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借款利率公平合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不存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