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证券简称:联合光电公告编号:2026-5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等形式发出,于2026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人,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长益光电92.6241%股份,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同致诚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威评估”)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长益光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重组涉及的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1资产评估报告》(宇威评报字(2025)第082号,以下简称“《首次评估报告》”)。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首次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宇威评估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长益光电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重组涉及的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宇威评报字[2026]第117号)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人,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鉴于宇威评估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长益光电进行了加期评估以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等原因,公司根据本次交易加期评估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6年5月29日公告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决议;
22、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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