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证券简称:联合光电公告编号:2025-01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
(1)交易目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风险,防范因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业务。
(3)交易场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经有
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4)交易金额: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稳健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已制定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占比不断攀升,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1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5000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四)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个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5000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仍面临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
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
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
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可能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可能会由于操
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通过分析汇率变化,关注市场动态,适时调
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
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措施,确保业务规范运作。
3、公司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并确保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4、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遵守法律法规,定期检查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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