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证券简称:盛弘股份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兴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
区6栋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7417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194%。(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127958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75315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2042673股,下同。)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参与现场投票的4名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492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8.424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08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925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2.794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308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925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2.7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8人,代表股份39925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794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提案表决股数股数股数股数表决编码名称分类(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结果))))《关总表
973799.9536500.03711100.011
于决情00%
020411%05%04%
2026况
年半其年度中,
1.00通过
利润中小
398799.8836500.09111100.027
分配股东00%
744808%04%08%
预案的表的议决情案》况总表
973299.9043500.04450200.051《关决情00%
410438%07%05%
于修况
订<其公司中,
2.00通过
章程中小
398399.7643500.10950200.125
>的股东00%
134853%00%07%
议的表案》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嘉欣、陈家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
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