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正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1月至8月,本人作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正权,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2002年,任第二汽车制造厂工艺处(东风汽车公司制造技术部)科长;2003年至2010年,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制造总部科长、首席师;2011年至2021年,任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技术部部长;2016年5月至2022年4月,兼任东风襄阳物流工贸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及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兼任襄阳东风隆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东风井关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动力总成项目组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兼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1月至8月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独董职责,实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合理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年度本本年度本人人任期内本人出席股任期内召开亲自委托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缺席召开股东东会次数董事会次数出席出席席会议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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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2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
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上述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持续关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进展,积极主动了解公司主业和新投资领域的发展趋势和相关技术,对公司产业转型、对外投资、研发方向、生产优化、项目执行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
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与该两次会议,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总结,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审查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管候选人的资质,对董事会的构成和运作进行评估。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日常会议,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听取其他两名委员的建议,切实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3员会对公司运营的支持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引入专业投资机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有关公司发展规划和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予以审核。
(三)对公司的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2025年1月至8月,本人通过参会及其他适当的方式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指导,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对公司与中介机构的合作提出建议。掌握公司的经营和投资动态,多次参加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调研、考察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建言献策。
(四)持续强化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2025年1月至8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在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有关人员汇报,进行调查论证,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审慎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线上学习、各种培训、参加会议等方式,持续关注独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更新,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严格依法
4履行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从
而强化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及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1月至8月,本人任职期间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0天,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本人获取信息渠道流畅,能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审慎客观地提出相关建议提供了信息支持。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董事和高管能够及时、准确地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解答,为本人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相关议案的讨论,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提出风险提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现就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报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事项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5此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25年8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8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引入专业投资机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相关事项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人从财务角度向公司充分了解上述增资的关键和风险点,并对该事项对公司报表的影响发表意见,认为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5年1月至8月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6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1月至8月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1月至8月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编制并披露各项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公司已建立了全面、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对需要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标准、相关主体的职责和分工、处理及发布信息的程序、内部监控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升信息透明度,满足投资者对披露的需求,加强信息披露专业人才队伍与培训合规文化建设,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送工作。2025年公司制定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履职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
7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人认为在2025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全面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促
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的运作,并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本人于2025年8月22日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黄正权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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