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证券简称:蠡湖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原因
公司近日收到刘秋志先生提交的《关于个人任职岗位变动的告知函》,其申请辞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
鉴于刘秋志先生的任职岗位变动,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拟
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刘秋志先生变更为总经理林庆民先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条款情况
1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长辞任的,视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长或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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