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证券简称:蠡湖股份公告编号:2025-01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目前担保余额)。具体如下:为全资子公司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新质”)提供不超过145000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清能”)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
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具体担保条款以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期限为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具体办理并签署上述相关担保协议。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二、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担保额度担保被担保方本次截至2024年2025年占上市公是否担保方持最近一期新增被担保方末担保余额度担保司最近一关联方股比资产负债担保总额度期净资产担保例率额度比例
公司蠡湖新质100%37.20%28605.951450000104.88%否
公司海大清能80%128.60%-500003.62%否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蠡湖新质向银行申请金额合计不超过14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清能”)向银行申
请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截至2024年末,担保余额为
28605.95万元,可用担保余额为121394.05万元。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2025年度担保总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
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大清能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如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状况,鉴于担保预计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中可以选择豁免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蠡湖新质
1、名称:无锡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23、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2号
4、法定代表人:陈加珍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有色金属铸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蠡湖新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蠡湖新质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9431.31万元,负债总额为
66754.7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5024.41万元,短期借款为20580.92万元,流动
负债总额为64075.81万元,净资产为112676.60万元;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122748.18万元,利润总额为1768.89万元,净利润为2577.15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92417.12万元,负债总额为80364.1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2891.95万元,短期借款为18401.9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5347.31万元,净资产为112052.99万元;2024年1至9月的营业收入为87480.40万元,利润总额为793.17万元,净利润为1832.64万元。
(二)海大清能
1、名称: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月7日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山东街92号
34、法定代表人:王洪其
5、注册资本:1000万元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改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
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海大清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大清能80%的股权,大连海飞智远船舶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海大清能2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98.74万元,负债总额为
1798.72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总额为1798.72万元,净资产为-399.99万元;
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706.15万元,利润总额为-631.28万元,净利润为-631.28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51.57万元,负债总额为
1706.7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06.77万元,净资产为-255.20万元;2024年1至9月的营业收入为294.80万元,利润总额为-486.49万元,净利润为-486.49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议案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
4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蠡湖新质、海大清能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蠡湖新质、海大清能的信誉及经营状况均正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预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60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6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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