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94证券简称:蠡湖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707037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蠡湖股份股票代码300694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陈瑶姚楠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办公地址路2号路2号
传真0510-856189880510-85618988
电话0510-856188060510-85618806
电子信箱 zqb@chinalihu.com zqb@chinalihu.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压气机壳和涡轮壳。其中,压气机壳是以铝合金为原材料,经铸造、机加工等工序制成,主要用于涡轮增压器低温端;涡轮壳是以镍板、铌铁、不锈钢为原材料,经铸造、机加工等工序制成,主要用于涡轮增压器高温端。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付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能力等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与盖瑞特、三菱重工、博马科技、石川岛播磨、博格华纳、丰沃、成都西菱、奕森等国内外一流涡轮增压器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配套的发动机被广泛应用于宝马、奥迪、大众、通用、丰田、本田、福特、长城、吉利、通用五菱、上汽、广汽等全球主流汽车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对燃气轮机部件、AI液冷接头、工程机械轴承体、机器人零部件、EGR阀部件等进行了开发,成功获取了机器人零部件量产订单;公司投入了压铸设备,对压铸、锻造、搅拌摩擦焊、精密铸造等工艺做了更多技术积累,增加了新的工艺和业务板块。
2、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传统燃油车领域的产品主要包括:压气机壳、涡轮壳。
新能源车领域的产品主要包括:应用于混合动力车的压气机壳;应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电机外壳/电子壳、密封压盖、
空压机背板、空压机压壳、空压机连接管、引射器组件、EGR阀部件等。
其他新产品:机器人零部件。
3、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个别客户的销售模式发生调整。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物资的采购,采购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进行采购。公司采购物资根据特性分类主要包括:1)对产品特性有直接影响的原辅材料,包括铝合金、镍板、小零件、铌铁、不锈钢、覆膜砂等;2)直接参与生产加工的辅料,包括模具、刀具、夹具、检具等;3)间接参与生产加工的辅料,包括包装材料等;4)其他类物资采购。依据原材料特性及采购金额的重要性不同,公司实施不同的采购策略。对产品特性有直接影响的部分原辅材料等,例如铝合金、小零件等,公司对该类物资供应商实行严格的供应商审核制度和“框架协议、按需供货”的采购模式;其他采购需求,公司一般根据生产计划需要适时进行询价比价采购。潜在供应商需通过公司组织的审核程序,签订保密协议和质量协议,方可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核涉及供应商管理体系、商业信誉、供货及时性、仓储能力、供货周期、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公司严格审核、控制生产物资的采购流程,保证质量,确保采购价格具有市场竞争优势。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发动机零部件压气机壳和涡轮壳,2025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4.16%和58.18%,2025年上半年公司搬迁涉及的华庄厂区540万件/年的压气机壳成品已顺利转移至胡埭新厂区投产,相关产能恢复至搬迁前水平。公司的生产模式为:公司商务部承接新产品项目后,由研发中心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生产过程设计、模具工装开发、样件制造、试生产及量产的技术开发和研究。新产品通过客户端 PPAP最终审核批准后,新产品订单转入批量化生产阶段。在批量生产前,公司计划物流部根据新项目未来3-5年的预测量来确认其产能情况,如产能不足将制定产能爬坡计划。计划物流部是组织量产订单交付的责任部门,依据客户每周或不定期发布的未来3个月至1年的滚动需求计划,结合铸造和加工实际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至铸造和加工两个部门组织生产交付。公司生产环节主要涉及工序为制芯、熔炼、浇注、热处理、清理、数控机床加工、去毛刺清洗、泄漏装配、检验等工序。为满足产品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最大化提升生产效率的目标,公司生产部门始终根据产品性能进行设计,持续优化铸造和加工技术工艺,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涡轮壳的综合成品率再创历史新高。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盖瑞特、三菱重工、博马科技、石川岛播磨、博格华纳、丰沃、成都西菱、奕森皆为国内外一流的涡
轮增压器制造商,其工厂分布在中国、日本、韩国、法国、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美国、墨西哥、巴西等主要国家。国内外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仅对供三菱重工(日本)的压气机壳量产件采取“经销模式”,且经销商为三菱重工(日本)指定的大洋商贸公司。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过程为:1)经过评审,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2)以投标方式或议价方式成为某一系列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商,和客户确认未来5-7年的产能爬坡计划;3)依据量产滚动采购计划安排生产,并按要求发货到客户指定的寄存库。鉴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供应商经过长期且严格的资质审核,因此供应商已开发的项目进入量产之后,不会轻易变更供应商,双方合作关系稳定。自2024年12月1日,公司销往盖瑞特欧洲工厂的产品结算方式由之前的“寄售+上线”结算模式变更为“产品入关即结算”的模式。自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与盖瑞特发生的出口业务结算币种从美元转换成人民币。报告期内,除盖瑞特外其他客户销售模式无变化。
(4)在建产能蠡湖股份年产600万件汽车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生产项目新建厂房于2024年顺利竣工并交付给生产部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华庄工厂搬迁项目有序完成,新生产基地顺利承接相关产能,实现平稳过渡。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蠡湖新质恒温恒湿车间改造项目总投入1086.04万元,预计2026年交付使用,该改造项目主要用于电机壳和机器人零部件制造。
在氢能船舶领域,当前航运业正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氢能作为“零碳排放”的高清洁能源,在航运业的脱碳绿色转型中具有重要地位。2025年1月我国将氢能首次纳入《能源法》立法框架,国家与地方层面密集出台补贴政策,鼓励氢能船舶示范应用。目前,氢能船舶动力系统主流技术路线方面短期内以高压气态储氢加燃料电池为主,随着氢能船舶动力系统技术的不断创新突破,将为推动氢能船舶商业化和规模化应用奠定坚实基础,未来氢能船舶有望率先在内河领域实现规模化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聚焦“氢基能源船舶”和“小型智能船舶”两大领域核心产品,专注于提供氢基能源动力解决方案及小型智能化船舶的开发和建造服务,完成中远智能港口清理船、巴西船舶氢储能发电项目的交付,其负责研发设计及氢动力总成“东方氢港”号于2025年12月正式交付并取得中国船级社(CCS)国内航行船舶入级证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元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1971117724.532032319508.87-3.01%215397227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99661372.921382525613.468.47%1333365139.57
的净资产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1409190509.091521853831.01-7.40%160109574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2702336.0255521891.01121.00%67629343.10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5316342.0557249158.20-73.25%71853255.82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04839403.77242839253.70-15.65%205142584.57
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元/
0.570.26119.23%0.32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570.26119.23%0.31
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52%4.09%4.43%5.22%
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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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15599789.01357939406.93364616221.2237103509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956950.876802314.514372227.10104570843.54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6276986.946983939.475262732.87-3207317.23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2579576.93113876980.31-26173836.4654556682.99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年度报持有特报告期告披露别表决报告期末表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日前一权股份末普通权恢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20313个月末1863200的股东0
股股东的优先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普通股总数总数股股东数股东总(如总数
数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股东性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持股数量称质例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境内非
资合伙国有法28.77%62441923.000.00不适用0.00企业人
(有限合伙)境内自
王晓君5.12%11103710.000.00质押1500000.00然人泉州市蠡湖至境内非
真投资国有法0.69%1500000.000.00质押1500000.00有限公人司境内自
包培育0.62%1354800.000.00不适用0.00然人境内自
王小军0.60%1300000.000.00不适用0.00然人
BARCLAY
S BANK 其他 0.55% 1184644.00 0.00 不适用 0.00
PLC境内自
许利民0.54%1171400.000.00不适用0.00然人中国建
其他0.54%1170200.000.00不适用0.00设银行
4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
张秀0.41%890100.000.00不适用0.00然人境内自
李云海0.39%844200.000.00不适用0.00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1)王晓君与蠡湖至真的董事长及股东王洪其系父女关系,王晓君在蠡湖至真担任监事职务;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政府征收补偿情况
5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签署正式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蠡湖股份”)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2号的华庄工厂因政府拆迁。2023年6月,公司与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就无锡市滨湖经济开发区华谊路2号的土地、房屋等进行征收补偿事项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金额总计
18399.4617万元,自本协议生效后支付15%,2023年11月底办公楼交拆时支付15%,余款待全部交拆后付清。根据
《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搬迁完毕,详见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5年12月,根据实际交付拆迁进度及补偿款的支付情况,公司与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及无锡市滨湖区华
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详见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征收补充协议暨征收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华庄工厂已正式办理交接。
2、涉诉事项
(1)上海轶朋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无锡分公司(以下简称“轶朋锴”)分别于2023年7月和9月向江苏省无
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就其与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市蠡湖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铸业”)合同纠纷案提起诉讼,轶朋锴向法院主张要求子公司蠡湖铸业偿付应付合同款1518.29万元及资金占用费294.55万元,要求公司接收库存刀具并支付刀具款677.2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江苏银行无锡蠡园支行账户资金800万元。2025年3月,轶朋锴向法院新增两项诉请,要求将库存刀具返还给蠡湖铸业并由蠡湖铸业支付对价193.47万元,并要求蠡湖铸业赔偿因按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约给其造成的预期损失500万元。
2025年4月29日,蠡湖铸业与轶朋锴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无锡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原为蠡湖铸业,以下简称“蠡湖新质”)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轶朋锴支付刀具款195.89万元,同时轶朋锴向蠡湖新质返还对应刀具,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5年4月30日,蠡湖增压与轶朋锴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蠡湖增压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轶朋锴无锡分公司支
付刀具款535.74万元,而轶朋锴无锡分公司向蠡湖增压移交相应刀具,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轶朋锴对两个案件的判决表示不服,已于2025年5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公司对要求接受库存刀具一案判决表示不服,已于2025年5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2025年9月1日,蠡湖增压与轶朋锴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9月28日,蠡湖铸业与轶朋锴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报告期末,以上案件已审结。
(2)2024年10月16日,王栋平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货款160.14万元,利息按照
LPR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该货款是在 2015年公司已注销子公司无锡蠡湖金属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与无锡顺时金属制品厂(已吊销)合作期间产生。2025年5月27日,该案件已一审审结,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负担。
(3)因华庄工厂搬迁等引发的劳动纠纷。*2025年3月,王某、刘某某、马某某等原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华庄工厂员工向无锡市滨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均支持了申请人年休假工资的仲裁诉求,均驳回了申请人其他仲裁诉求。公司和仲裁申请人均就仲裁裁决提起了诉讼。2025年12月,双方达成调解;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已根据调解书及调解协议执行完毕。*2025年4月,仇某某、黄某某、贾某某等原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庄工厂员工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2025年12月,双方达成调解;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已根据调解书及调解协议执行完毕。*2025年1月,吴某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7万元。案件经一审判决,驳回了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吴某提出了上诉;2025年10月,无锡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4)2025年6月,蠡湖股份子公司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向珠海市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珠海云洲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付款损失和律师费损失等共计125.0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案尚未开庭。
(5)2025年7月,蠡湖股份子公司无锡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南京
新世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2.25万元及利息。案件经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南京新世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提出了上诉;截至报告期末,该案二审尚未开庭。
6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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