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焕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焕章,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年起,在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2023年起派驻浙江泽大(宁波)
律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公司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姓名实际出席委托出席实际出席应出席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次数次数会议次数会议次数陈焕章77003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现金管理、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共计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核。各委员审慎决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基于独立立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沟通交流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审议事项情况,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通过与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
人员沟通了解,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相关问题与建议。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执行。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会议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聘任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4、董事会换届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1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提出可行性建议,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陈焕章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