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晓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晓蔚,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洛阳轴承研究所总工程师、党委书记,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山东洛轴所轴承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河南科技大学高端轴承摩擦学技术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副主任,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2025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担任国家轴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全国滚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
任委员、国家滚动轴承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等职。曾为中组部直接联系专家、中国机械工业青年科技专家,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评审专家、河南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高层次科技专家、中国轴承工业科技专家等。主要研究方向为轴承基础理论、设计应用、标准化及科技管理工作,主持或参加科研与开发项目30余项,组织和参加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600余项次,并负责或参与起草3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7项,发表论文著述70余篇(部)。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各项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姓名实际出席委托出席实际出席应出席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次数次数会议次数会议次数杨晓蔚0000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于2025年1月13日之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召开需要本人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会议,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积极配合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开展各项工作,指定公司证券法务部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完成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1月13日之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及独立董事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晓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