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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怀明)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爱乐达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怀明)

本人王怀明,作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本着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王怀明,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生。2013年至今任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科负责人,兼任江苏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江苏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2014年至2021年任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至2021年任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18

1年任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2022年任江苏中信博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以通讯方委托出席出席股应出席董事现场出席董缺席董事次未亲自参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东大会会会议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加董事会会事会次数数次数议

61500否2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缺席且未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前认真审议会议议案,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参加的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详细了解和沟通后,基于自身专业

2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另一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发表时间关联会议意见内容类型《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同意见2023年1月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9日第五次会议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同意

见《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2023年2月第三届董事会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同意

8日第六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同意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同意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同意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25日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同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同意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同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同意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同意见2023年8月第三届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同意

28日第八次会议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同意立意见

2023年9月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28日第九次会议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审批程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出现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报告期内,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会编报的每期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材料、签字会计师执业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胜任能力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聘任新的财务总监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了解,符合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本报告期内,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应有作用。

3、董事会战略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本报告期内,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会议,按照《独立董事管理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议,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

履行职责,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充分交流。本人着重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的探讨和交流,听取会计事务所审计师和公司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结论情况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52023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

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经营层等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公司管理层均能够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开展,为本人切实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责任,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重大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符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期间未发现重大缺陷,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3、对公司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各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时,在对重大事项审核的过程中,遵循保密原则,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1、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6、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情况;

7、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制定情况;

8、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对于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

7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怀明

2024年4月23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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