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符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4年11月18日起担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细则》等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核心,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与专业建议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符蓉,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毕业于四川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2004年7月至今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
副教授、教授、硕士导师、省级一流本科会计学专业负责人、会计专硕中心负责人;兼任四川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2004年10月至2025年
12月任四川省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2013年9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高
科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
1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以现场
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形,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事会次数数次数数数事会会议数
75200否2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全部议案及配套资料,结合专业背景对议案涉及的财务、治理、合规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讨论,针对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控、制度建设等事项提出合理化专业建议,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议案依据充分、合法有效。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反对及弃权情形。
2(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财务总监辞
职并由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监督公司财务核算、内部控制执行及审计工作开展;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履职评价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确保薪酬体系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且公平合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审部、年度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深度沟通:定期听取内审部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审计结果
及整改情况汇报,督促内审部切实履行内部监督职能,针对内控薄弱环节提出优化建议;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点核查事项、审计进度安排及
重大审计发现等,与审计团队进行多次专项交流,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意见,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风险管控中的核心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3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通过出席股东会、年度业
绩说明会、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积极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诉求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反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涉及股东利益的重大议案,在审议过程中重点关注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专业知识为中小股东解读公司财务
报告、经营策略等关键信息,提升信息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
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始终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动态。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对本人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给予充分配合,及时、完整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为本人独立、客观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保障。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制度监督与权益维护
本人持续核查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法人治理等制度的完善性与执行效能,针对2025年监管机构修订的募集资金监管、规范运作等规则,督促公司及时修订相关内部制度,确保制度与监管要求保持一致;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坚决杜绝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信息披露监督管理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4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审核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流程,对信息披露中的不规范事项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获取公司经营信息。
3、履职能力提升与风险防控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公司法》、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结合航空制造行业发展特点,持续研究行业风险与公司经营风险,为公司战略决策、风险防控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精细化升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结合独立董事职责及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以下核心事项:
1、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重点审核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度报告等财务信息,核查财务核算的合规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确保财务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公司按照2025年修订的规范运
作规则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核查财务内控、采购内控、募集资金内控等关键环节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对内控缺陷及时整改,提升内控有效性;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参与审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及审计费用
核定事项,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审计能力及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持续核查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确认无任何违规的非经营
5性资金占用情形;核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确认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超额度
担保情形,担保决策程序合规;
5、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及专户管理情况,确认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生擅自变更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内容一致;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情况:参与审议财务总监辞职
并由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事项,核查任职资格的合规性及专业能力与岗位的匹配性;参与审核高管薪酬方案,确保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相匹配,薪酬决策程序透明、合规;
7、关联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审议,核查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交易目的的合理性,确认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对于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沟通监督、专业建议等方式,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合规,经营管理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有效执行,未发生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公司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6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履行职责,重点做好以
下工作:
1、持续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航空制造行业知识的学习,不断
提升履职能力,确保专业判断与监管要求、行业发展同步;
2、进一步强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核
心事项的监督,针对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议;
3、继续加强与中小股东、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及时
掌握各方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与重大决策,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为公司高质量发
展提供专业支撑,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本人将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符蓉
2026年4月24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