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4年11月18日起担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细则》等公司制度,以谨慎、认真、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行使各项权利,聚焦公司规范运作、技术发展、风险防控等核心方面,充分发挥材料科学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斌,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14年7月至今任西南石油大学研究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CSTM)化工材料领域委员会塑料技术委员会(FC05/TC1)委员、《复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原《玻璃钢/复合材料》)编委/理事;2017年3月至2025年3月任成都诺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经自查,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事会次数数次数数数事会会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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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财务总监辞
2职并由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相关事项决
策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发展实际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共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审
计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2次,具体履职情况如下: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履职考核办法及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确保薪酬体系科学合理、考核标准客观公正,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工作成效相挂钩;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等事项,结合行业特点对公司财务数据、成本管控等提出专业参考意见,监督公司财务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技术研发项目、产业布局调整等事项,结合材料科学领域的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技术升级、产品创新、产业链拓展等提出专业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
审计成果及问题整改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环节的审计重点提出建议,督促内审机构强化对研发投入、生产成本等关键领域的内部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处理等进行多次沟通交流,了解审计进展及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审计工作并及时落实
3整改;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披露内
容进行核查,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反映公司经营实际。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对于每个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借助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以及各
类专项工作契机,深入公司实地调研,全年现场履职时长累计不少于15天。履职过程中,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始终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动态。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对本人的履职工作给予了全面、积极的配合,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信息和现场调研条件,为本人独立、客观、专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坚实保障。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4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结合独立董事职责及材料科学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技术
研发、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核心事项,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专业问询、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全面监督。经核查,公司相关事项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规范运作,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重点核查公司定期报告中研发投入、生产
成本、营收利润等核心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公司财务核算合规,财务信息披露完整、准确,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公司按照2025年修订的规范运
作规则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核查研发管理、生产运营、采购销售等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内控薄弱环节,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参与审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及审计费用
核定事项,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审计能力和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持续核查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确认无任何违规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核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确认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超章程额度担保情形,担保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时;
5、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管理情况,确认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约定的研发项目和生产建设项目,专款专用,未发生擅自变更用途情形,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披露内容一致;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情况:参与审议财务总监辞职
并由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事项,核查任职资格的合规性及专业能力与岗位的匹配性;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核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确保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考核透明,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成效相匹配;
7、公司技术研发及重大经营事项:重点关注公司核心技术研发、新产品开
发、重大投资合作等事项,核查研发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项目的合规性,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出专业建议,确保公司技术研发和重大经营决策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维护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和股东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专业监督、建言献策等方式,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专业支撑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经营管理规范有序,技术研发稳步推进,信息披露
6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管理规范,未发生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公司保持了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学习,同时深入研究航空制造、材料科学领域的最新技术发展和行业趋势,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确保专业判断与监管要求、行业发展同步;
2、进一步强化对公司技术研发、重大项目投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核
心事项的监督,结合专业背景为公司技术升级、产品创新、产业链拓展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议,推动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
2、继续加强与中小股东、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及时
掌握各方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4、积极参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公司
在技术研发、生产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人将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贡献专业力量。
(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斌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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