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为江阴电工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电工合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9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00.00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金转债”,债券代码“123278”。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5094753.42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905246.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6]510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3.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料48577.0038800.00生产制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5700.0015700.00
合计64277.0054500.00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二、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0Z0701号),确认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679.43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4679.43万元。
1、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依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已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建设。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521.24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4521.24
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承诺募集资金自有资金预项目名称拟置换金额投资金额先投入金额
年产3.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料生38800.004521.244521.24产制造项目
合计38800.004521.244521.24
2、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09.48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58.1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8.19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序号项目名称拟置换金额用(不含税)
1承销保荐费8.498.49
2审计及验资费83.0283.02
3律师费42.4542.45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24.2324.23
合计158.19158.19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作出安排,即“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3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679.4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0Z0701号),对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相关事宜进行了鉴证。会计师认为,公司出具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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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崔敏捷郭延韡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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