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证券简称:万马科技公告编号:2026-05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并解除质押、解除司法
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5日10时至2026年6月16日10时及2026年7月6日
10时至2026年7月7日10时在淘宝网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1200000股股份过户登记至严佳炫先生、600000股股份过户登记至石宏伟先生,上述股份均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公司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上城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闫楠先生所持公司的
2400000股股份拆分成四个600000股拍卖标的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根据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1800000股股份完成竞拍,600000股股份因无人出价流拍。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和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042)。
其中,竞拍完成的600000股股份于2026年7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并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流拍的600000股股份于2026年7月7日通过第二次司法拍卖完成竞拍,详见公司2026年6月18日、
2026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046)。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信息,上述司法拍卖完成的股份于
2026年8月25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其中1200000股股份过户登记至严佳炫
先生、600000股股份过户登记至石宏伟先生。闫楠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本次过户前持有股数本次过户登记的股数本次过户后持有股数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数量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闫楠24000001.79%18000001.34%6000000.45%
合计24000001.79%18000001.34%6000000.45%
三、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占其本次解除占公司股东股东或第一所持解除质权质押数量总股本起始日名称大股东及其股份日期人
(股)比例一致行动人比例杭州宝
2026年
2025年8通典当
闫楠否180000075.00%1.34%8月25月12日有限责日任公司
合计180000075.00%1.34%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公未质押占其所已质押股股东持股数量持股累计质押司总占已股份限占未持股份份限售和名称(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本质押售和冻质押
比例冻结、标
比例股份结、标记股份记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股)
(股)
闫楠6000000.45%600000100%0.45%600000100%00
合计6000000.45%600000100%0.45%600000100%00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后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四、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1、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本次解除占其
占公司股东股东或第一司法再冻所持是否为冻结起解冻总股本名称大股东及其结数量股份限售股始日日期比例
一致行动人(股)比例
是(董事2026年
2026年1
闫楠否180000075.00%1.34%离职锁定8月25月22日
股)日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有股份累计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累计司法再冻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持股比例名称(股)结数量(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闫楠6000000.45%600000100.00%0.45%
合计6000000.45%600000100.00%0.45%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后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五、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合计占其合计占公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累计被标记所持股份司总股本名称(股)(%)数量(股)数量(股)比例(%)比例(%)
闫楠6000000.45%6000000100.00%0.45%
合计6000000.45%6000000100.00%0.45%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本次被司法拍卖过户后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500000股股份于2026年8月
12日完成司法竞拍但尚未完成过户登记,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披露的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100000股股份正在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目前处于公告阶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累计完成过户
6100000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5日、2026年7月3日、2026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暨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5%以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及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并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并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持有公司600000股股份,累计被司法再
冻结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累计被质押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45%。闫楠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其中500000股股份已完成司法竞拍但尚未完成过户登记;100000股股份正在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目前处于公告阶段。
3.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再冻结、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
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闫楠先生于2024年5月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被司法拍卖的股份,
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闫楠先生于
2025年6月9日辞去原定任期至2027年8月25日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司法拍卖竞买人严佳炫累计受让15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1.12%)、石宏伟受让6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0.45%),均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六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闫楠先生作出的关于限售等相关承诺。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第十五
条第二款“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指引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相关事项的进展函》。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