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证券简称:万马科技公告编号:2026-01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业务信息: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岩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晓婷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序号姓名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因在执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
2026/01/3
1唐松柏监督管理措施管理委员会北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
0
京监管局够充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因在执行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国证券监督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存
2024/01/0
2唐松柏监督管理措施管理委员会四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
8
川监管局分等问题给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期(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与2025年度基本持平,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具体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