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边文凤女士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边文凤女士,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黑龙江矿业学院力学讲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力学副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博士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力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4年1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3次,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2次,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会后持续跟进决议落实情况,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各项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丛宗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丛宗杰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报告期内与其他委员严格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对作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经过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就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核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内部审计负责人汇报审计工作及审计计划,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研发费用划分依据等内容,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本人于2025年4月15日线上参加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了解股东较为关心的问题,如行业发展前景、恢复业绩增长措施、如何提升产品利用率等。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并与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负责人、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此外,本人于2025年7月参观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及公司通用新材料板块并与技术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现场工作时间15.5天,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提名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丛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勤勉履职。一方面,密切关注
公司日常运营、关联交易规范及董事会决策的执行进度,通过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议案,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全力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另一方面,立足行业技术背景,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主动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见解与建议。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
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边文凤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