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证券简称:光威复材公告编号:2026-020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20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钊钧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0人,代表股份3107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9679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3人,代表股份11050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9人,代表股份1108826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7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3人,代表股份11050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4%。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指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9、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6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7%;
反对5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8%;弃权
20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18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634%;反对5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557%;弃权20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表决结果:通过。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89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1%;
反对5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弃权
25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48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76%;反对5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436%;弃权25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7%。
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87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3%;
反对4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弃权
45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4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049%;反对4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849%;弃权45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2%。
表决结果: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54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8%;
反对5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8%;弃权
38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1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09%;反对5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8421%;弃权38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1%。
表决结果:通过。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90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5%;
反对5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5%;弃权
3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49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85%;反对5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544%;弃权3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2%。
表决结果:通过。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00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6%;
反对57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弃权
5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9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85%;反对57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885%;弃权5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