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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6-11 查看全文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岱勒新材

股票代码:3007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段志明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段志勇

住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F4 栋 7 层 701 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增持、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34.99998%。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公司、岱勒新材指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本报告书指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段志明、段志勇、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诚熙颐指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增持、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指比例被动稀释、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5.77304%下降为34.99998%。

控股股东指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指段志明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第15号》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元指人民币元注: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为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段志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302241976********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段志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段志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段志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302241979********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段志勇先生为董事兼总经理

段志勇先生为段志明先生的胞弟,系天然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公司名称: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志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G2U36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5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股东:段志明80%,杨丽20%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研发、销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技术推广;环保新型复合材料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F4 栋 7 层 701 号段志明与杨丽系夫妻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段志明先生直接持有诚熙颐80%的股权,系诚熙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段志勇先生为段志明先生的胞弟,系天然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段志明先生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段志明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段志勇先生增持股份、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因涉及回购账户导致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上市导致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持有公司股份634764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03%,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6.34%)的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517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4%,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段志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勇先生、诚熙颐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5年6月11日期间因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勇先生2024年度增持导致

占公司总持股比例增加0.03%、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导致占公司总持

股比例合计被动增加0.12%、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上市导致占公司总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

0.64%、因段志明先生在2025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1124800股,导致占公司总持股比例减少0.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志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386160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2023年7月31日)(2025年6月11日)务人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段志明4534029016.265426235160615.74353

段志勇5760000.206639416400.23776

诚熙颐5380200019.300987532280019.01870

合计9971829035.7730413861604634.99998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志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386160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99998%,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5.68988%;

2、2023年7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78752645股;2025年6月11日公司的总股

本为396046023股;2025年6月1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388390383股;

3、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其持股数量相应调整;

4、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股份限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段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351606股,其中

47607304股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段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1640股,其

中706230股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诚熙颐持有公司股份75322800股,均为限售股。

(二)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累计被质押股合计占其所合计占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持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

段志明6235160615.74%4646000074.51%11.73%

段志勇9416400.24%000湖南诚熙颐科

7532280019.02%4519368060.00%11.41%

技有限公司

合计13861604635.00%9165368066.12%23.14%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岱勒新材股票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段志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段志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段志明

日期:年月日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地址: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段志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段志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段志明

日期:年月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长沙高新开发区环上市公司所在地称股份有限公司联路108号股票简称岱勒新材股票代码300700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注段志明不适用务人名称1册地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注段志勇不适用务人名称2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文信息披露义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轩路27号麓谷钰

务人名称 3 公司 册地 园 F4 栋 7 层 701号拥有权益的

增加□减少□

股份变化数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不变□量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务人是否为

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上市公司第控制人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选)继承□赠与□

其他□增持、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拥有权益的

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99718290股股份数量及

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35.77304%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权益变 股份变动后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138616046 股动后,信息股份变动后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34.99998%披露义务人注:股份变动后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拥有的权益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5.68988%。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5年6月11日

的股份变动方式:增持、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是□否□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不适用务人是否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于未来12个

继续增持、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月内继续增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是□否□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是□否□不适用□负债,未终止公司为其负责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是□否□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

是□否□不适用□

批准(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段志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段志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段志明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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