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邹艳红,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邹艳红,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就职于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年湖南大学化工工艺专业本科毕业2002年7月湖南大学材料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5月湖南大学材料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主要从事氧化石墨、石墨烯及其复合材料的制备及微波吸收性能研究。2006年至2008年在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年加入湖南大学光电器件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8年 1月被评为副教授。2010 年在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能源部重点实验室 Ameslaboratory进行为期 1年的交流访问。2019年 1月晋升为教授。已主持完成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复合型超常材料及其微波吸收特性研究”和“复合型微结构材料电光特性的调控机理和制备方法研究”。获得1项国防专利授权和
2项国家专利,在 IEEE、AppliedPhysicsLetterOptic Express等国内外著名期刊上
发表论文50余篇。2020年1月14日至2025年12月29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情参加董事会情况况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姓名应参加董现场出席委托出席出席股东会次式参加次缺席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数数邹艳红6060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表决权,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主要对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每个季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通过现场或线上充分沟通审计工作报告及定期报告,充分了解公司内审运作情况及财务报告等信息;年度报告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告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股东会、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与管理层现场沟通、查看公司产线、投资者交流等对
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主要就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及时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一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信息,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
做好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线上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
识及履职能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对外投资
(1)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与泰诺(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泰诺协同创新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深圳泰诺协同创新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诺创投基金”)(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泰诺创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1633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
基金认缴总额的6.12%。截至2025年6月26日,深圳泰诺协同创新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伯恩精密(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恩精密”)共同投资设立“岱勒精密(惠州)有限责任公司”(以实际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并签署《合资合同》,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伯恩精密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同意公司在长沙浏阳设立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浏阳分公司”)。截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已完成设立控股子公司“岱勒精密制造(惠州)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3、股权激励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成就,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100万份进行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为3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28万股,另因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45.208万股。
4、董事会换届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
5、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6、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与董事会及经营层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独立董事签字:邹艳红2026年4月25日(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邹艳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邹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