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证券简称:创源股份公告编号:2026-052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增注册地址情况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拟新增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号”,即注册地址由“宁波市北仑区大碶人民北路 688 号 1 幢 A座”变更为“宁波市北仑区大碶人民北路 688 号 1 幢 A座(一照多址)”(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公司住所并增加党组织相关章节,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五条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人民第五条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人民
北路 688 号 1 幢 A 座。 北路 688 号 1 幢 A 座(一照多址)。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删除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新增第七章党组织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支部。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
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设立党支部,设
书记1名,视情况可设副书记1-2名,设委员若干名。
第一百五十九条党组织的职责权限:
(一)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加强和改进党组织自身建设,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等;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布置党群工作,领导思想政治
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
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研究讨论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五)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六)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七)研究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八)研究讨论其他应由党组织决定的事项等。
注: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新增或删除条款后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变更
登记等事宜,公司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9月)。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年9月)正式生效施行,原《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