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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典制药: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4-24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05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3223债券简称:九典转02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

27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379028.29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20971.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110001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262620971.71

减:1、新药研发16769385.36

2、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82931536.51

3、补充流动资金73420276.104、购买理财产品支出8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销户净额1741308.24

投资理财收益9002115.06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243197.04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3]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6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6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66063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3393613.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1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110002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353393613.20

减: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353418693.39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销户净额25080.19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

了《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管理办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8000.00万元,尚未赎回。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号码余额(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伍家岭支行2000004748290004045928420243197.04注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810000033414000002已销户合计20243197.04

注1:该账户因不再使用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余额1176650.4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号码余额(元)注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810000033414000006已销户

合计-

注2:该账户因不再使用已于2024年5月14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余额265482.22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的

产能、部分设备、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进行适度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3:关于新药研发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情况说明。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2140974.8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33607.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10月30日购买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8000.00万元,剩余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两次融资的资金情况,已在本专项报告中分别说明。

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关于新药研发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262.1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93.3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312.1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计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的效益生重大变部分变更)(2)(3)=(2)/(1)期效益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药研发否10834.0010834.00224.201676.9415.48%2028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2.外用制剂车间扩

否8113.068113.062069.108293.15102.22%2023年3月31208.78是否产建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否7315.047315.040.007342.03100.3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262.1026262.102293.3017312.1231208.78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6262.1026262.102293.3017312.1231208.78

新药的研发是一项复杂而漫长的工程,需要应对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技术创新的快速演进等多重挑战。为了确保公司新药研发的临床试验符合 CDE最新指导原则的要求,从而保证公司研发的新药在未来的医疗市场中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公司对研发流程进行了全面的优化和升级,以提高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的灵活性和预见性,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因此,新药研发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无法于

2025年内完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1号现有厂区综合楼一楼”调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1号现有厂区综合楼一楼、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059474.80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1081500.00元,合计12140974.80元。上述合计自筹预先投入金额置换事宜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21)1100062号《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审验。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1年6月8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2024年10月10日购买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8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新药研发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进而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339.3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58.6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341.8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计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的效益生重大变部分变更)(2)(3)=(2)/(1)期效益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

园口服固体制剂项否35339.3635339.361458.6935341.87100.01%2023年05月3222.88否否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5339.3635339.361458.6935341.87100.01%3222.88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5339.3635339.361458.6935341.87100.01%3222.88

实际效益为预计效益的67.90%,主要系项目涉及的医药品种因审评进度延迟,相关产品批文未能如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期取得,导致产能释放及市场推广滞后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34182242.44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889405.67元,合计336071648.11元。上述合计自筹预先投入金额置换事宜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23]1100314号《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审验。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23年10月17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附件3:关于新药研发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计划进度调整情况调整前调整后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PDX-02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7年 6月 30日新药

PDX-03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8年 6月 30日研发

PDX-04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8年 12月 31日

二、预算调整情况调整前预计投资情况调整后预计投资情况项目后续研究预

阶段预计完成时间金额(万元)目前进度预算(万元)计完成时间

临床前研究2021年605.00已完成//

临床 I期研

2022年410.00已完成//

补充药学、

补充临床 I 在进行 2024年 250.00

PDX-02

期研究2023年800.00

临床 II期 未启动 2025年 1020.00

临床 III期 2024年 1500.00 未启动 2026年 2024.00

新药申请2025年150.00未启动2027年1150.00

临床前研究2021年2月626.00已完成//

补充药学、

2024年600.00

非临床研究2022年470.00在进行

PDX-03 临床 I期 2025年 600.00

临床 II期 2023年 1200.00 未启动 2025年 1200.00

临床 III期 2024年 2000.00 未启动 2026年 2000.00

新药申请2025年150.00未启动2028年150.00

临床前研究2021年12月600.00在进行2024年600.00

临床 I期 2022年 470.00 未启动 2025年 470.00

PDX-04 临床 II期 2023年 1200.00 未启动 2026年 1200.00

临床 III期 2024年 2000.00 未启动 2027年 2000.00

新药申请2025年150.00未启动2028年150.00

注:以上项目增加的预算费用,超出募集资金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三、计划进度调整原因新药研发是一项复杂且漫长的系统工程,需要应对政策环境变化和技术创新

演进等多重挑战。公司新药研发项目原计划投入测算时间为2020年4月,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陆续发布多项外用制剂产品技术指导原则,逐步完善相关审评审批政策。这些指导原则不仅对产品安全性提出要求,同时也在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研究等方面设定了更高标准,进一步提高了产品上市门槛。

基于最新指导原则,公司判断外用制剂相关产品的申报审核要求趋于严格,实验及审批周期可能延长。经充分评估,公司认为原募投项目按期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为确保新药研发临床试验符合CDE最新指导原则要求,提升未来上市产品的临床优势,公司已对研发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和升级,以增强项目灵活性和前瞻性,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原计划进度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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