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3223债券简称:九典转02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7人,代表股份23685796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36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其中1人通过网络投票),代表
168797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6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2人,代表68060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44%。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7人,代表股份5459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9%。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5872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0%;反对89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5%;
弃权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74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516%;反对89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59%;弃权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
议案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5984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4%;反对81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8%;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86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085%;反对81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66%;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9%。
议案3.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5938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9%;反对84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3%;
弃权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40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641%;反对84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85%;弃权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4%。
议案4.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575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6%;反对1026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2%;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52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225%;反对1026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57%;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8%。
议案5.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592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6%;反对836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0%;
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525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876%;反对836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38%;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7%。
议案6.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5767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92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3%;
弃权1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69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02%;反对92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09%;弃权1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89%。
议案7.00《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1358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59%;反对95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9%;
弃权1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64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350%;反对95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92%;弃权1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59%。
上述议案中,议案4.00、议案5.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志怡、徐樱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