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向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人向静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向静,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6年获得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历任广州华信商品期货公司期货经纪人、客户部主任;1997年至2009年历任广东广洋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投资部经理、总经办主任兼董事会秘书;2009年至2010年任博大恒通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研究员;2010年至2016年历
任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副总监;2016年至2017年任深圳弘天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至2020年12月任深
圳市华威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市中电智慧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至今任深圳拓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列席股东会及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1、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均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亲自参加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会前,本人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全面研读与分析,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及核心要点,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在表决环节,本人秉持审慎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会议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会提前审阅公司提交的全部会议材料,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参与会前讨论等多种途径,全面把握各项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可行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专业审慎的态度,对每项议案进行深入分析和充分讨论,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专业意见,除涉及回避事项外,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参与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议期间,认真审议了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在内的重要文件,深入核查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全面掌握公司财务运营状况,例如在2025年年报期间,与其他委员会成员一起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讨论财务指标变动原因。此外,本人重点督导公司内控制度的优化完善与落实,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持续关注公司审计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内部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项目实施等工作给予专业指导与监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密切交流,就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展开深入探讨,重点围绕定期报告编制、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财务核算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关键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审议,同时核查了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程序合规性与审计结论客观性。(四)现场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会议参与+实地调研+行业考察”相结合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在现场的工作时间共20天:
一是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并实地走访公司生产基地、办公场所,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团队及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推进、核心产品研发进度、市场拓展策略、成本管控优化、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资金专项使用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二是结合医药行业特点,走访部分医院、连锁药店等线下药品销售终端,同步了解主流线上药房平台运营情况,重点掌握市场对公司产品的实际反馈,收集各方对产品质量、供货及配送服务的合理建议,并及时反馈公司管理层,助力公司贴合市场需求优化运营服务。
同时,本人保持与董事会、高管团队的常态化沟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动态,全面把握公司发展态势,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五)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公司证券事务部作为重要联络窗口,在会议筹备、资料提供、信息传递及现场调研协助等方面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支持,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能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披露,从未出现信息滞后或隐瞒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监督权,公司管理层与本人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专业、独立、尽责的工作准则,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时,建立“会前研阅+会中质询+会后跟踪”的全流程工作机制,会前充分研读议案材料,核实相关信息,会中针对议案关键问题向管理层深入质询,充分论证决策合理性,会后持续跟踪议案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地见效。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性互动,既确保及时掌握经营动态,又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在信息披露监管方面,本人着重关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质量管控,通过参与编制审核、提出改进建议等方式,推动信息披露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同时,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需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桥梁纽带职能,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信息披露及内控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要求,确保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核查,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客观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覆盖生产经营、财务管控、投融资管理、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有效性情况,内控体系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审计结论公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股权激励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作废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议案。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上述激励计划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确认第三个归属期的相关条件已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依托自身在资本市场运作、企业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专业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阅各类议案文件,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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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修订的关注,保障经营行为全程合法合规,最大限度规避规则调整衍生的合规风险。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向静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