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阳秋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任职期间积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内控等动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阳秋林,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学士,二级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1987年6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87年7月至2025年6月历任南华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
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审计处处长、管
理学院副院长(正处级)、会计研究中心主任;2022年1月至2025年5月任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天舟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2月至今任进芯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列席股东会及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均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亲自参加会议。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重点围绕财务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并提出专业建议;会议期间,本人秉持审慎负责原则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行使表决权,为股东会科学决策提供财务、审计专业支撑,切实对全体股东负责。
2、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董事会成员,本人坚持会前充分准备的原则,对每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材料都进行细致研究,尤其是财务、审计、内控相关内容,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查阅配套文件、参与会前讨论等方式深入理解各项议题。会议表决环节,本人严格遵循审慎决策要求,基于独立、专业判断发表意见,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出同意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牵头监督职责,共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全面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重大事项,并结合本人专业背景提出意见。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督导内部审计工作,跟进外部审计进展,并定期听取审计部工作汇报,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风险控制、内部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重点审议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条件达标情况,并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调整事项与其他委员进行深入研讨。同时,本人严格审核激励对象是否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各项考核指标,核查归属条件的合规性、有效性,确保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人才激励与公司治理中的专业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专业领域的视角为核心,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专业化沟通。一是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规范执行审计程序;二是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及实际运行效果,重点核查财务、投融资等关键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三是就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事项、关键环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度与重要发现,督促双方高效配合,保障审计工作质量。
(四)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勤勉尽责原则,结合财务、审计专业特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判断和监督职能,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共24日。除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审议战略规划、年度预算、重大投资等核心议案外,还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并重点对公司财务合规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等关键环节进行沟通和核查。通过查阅审计报告、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审核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决策程序,切实防范利益输送风险;同时密切关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透明度,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披义务。在日常履职中,本人还注重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协同配合,通过出席委员会会议、审阅内控评价报告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效果,推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为公司的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五)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各部门对本人履职工作给予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主动、及时向本人通报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数据、审计进展等重要信息,认真听取本人在财务、审计、内控方面的专业建议;各相关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无信息滞后、隐瞒情形,有效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和独立判断权,为本人客观、专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依托专业能力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一是主动研读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重点学习财务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相关内容,持续提升履职专业能力;二是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搭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桥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在公司利润分配、财务运营等方面的诉求,并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中充分考量;三是在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
权激励等重大事项时,本人坚持审慎原则,重点核查财务相关合规性,确保决策程序合法、交易条件公允,切实防范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充分知情权。上述报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在专业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要求,续聘程序合法合规。经核查,该所在历年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质量符合专业标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法定职责。
(三)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公司绩效考核体系,薪酬水平与个人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考核标准科学公正,既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又兼顾公司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股权激励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作废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议案。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该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各项条件均已满足,同意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
同时,对于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未归属股票,支持公司依法作废处理,以维护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与实施效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深入调研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凭借专业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对所有审议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并作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针对2026年度工作,本人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及专业视角,对公司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持续强化财务精细化管理,密切关注会计准则、税收政策等相关规定的更新调整,及时优化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核算工作的合规和准确,进一步提升财务数据质量;二是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研发、销售、投融资等关键环节的内控执行与监督,定期开展内控有效性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内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防范财务及经营风险;三是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扩大内部审计覆盖范围,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防控延伸,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预警作用。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阳秋林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