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证券简称:威唐工业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3088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
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17700222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2223800股后的股本
174778421股。
2、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10股现金红
利比例为: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243352.63/177002221*10=0.296230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6230元/股。
一、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
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后174778421股为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2238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43352.63元(含税)。
具体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17700222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2223800股后的股本174778421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23800股后的1747784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9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六、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0.29623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
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6230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5.00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威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3、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
次权益分派,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32号
咨询部门:证券法务部
咨询电话:0510-68561147
传真电话:0510-6856114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