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
及的杭州天道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部分权益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
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的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六)资产评估报告系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出具的专业报告。本报告经资产评估机构盖章及资产评估师签名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
十四、签名盖章
资产评估师:倪 阁倍汃\hl
资产评估师:茹奕轰$戎力\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