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1证券简称:广哈通信公告编号:2026-022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21日15: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一路16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业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0人,代表股份166984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4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6264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719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5人,代表股份719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719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6902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反对6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282%;反对6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5%;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6903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7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弃权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8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05%;反对7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弃权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5%。(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6897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2%;反对7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3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860%;反对7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43%;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罗其通、刘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