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在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56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1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切实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容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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