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3证券简称:英可瑞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
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可瑞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湖南”或“标的公司”)拟以增资扩
股形式引入投资者深圳市弘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军新能”),弘军新能拟取得英可瑞湖南股权比例为20%,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其中
250万元计入英可瑞湖南注册资本,550万元计入英可瑞湖南资本公积。
公司及英可瑞湖南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英可瑞湖南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250万元,公司持有英可瑞湖南股份比例由51%下降至40.8%,英可瑞湖南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新进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弘军新能
1、公司名称:深圳市弘军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1D6Q07P
1/6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吴永祥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桂月路332号A6栋201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25年11月06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运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电
附件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道路货物运输
站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新能源汽车整
车销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吴永祥36072%
2陈利敏14028%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英可瑞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7APBA17K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郭田
5、公司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冲路36号1号厂房101号2楼
2/66、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21年9月30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锂离子电池制造;电池、动力电池梯次利
用及产品、电气成套、电源销售;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产品与系统的
销售、运营及技术服务;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
系统集成服务;电气成套的研发;电气设备、电源设备的生产;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2024年12月31日(经2025年9月30日(经项目名称审计)审计)
资产总额1645.442122.78
负债总额1543.882257.75
净资产101.56-134.962024年12月31日(经2025年9月30日(经项目名称审计)审计)
营业收入910.471139.02
营业利润-181.71-237.08
净利润-181.79-236.52
10、本次增资扩股定价依据:基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当前发展阶段、未来发展潜力及资本运作规划,各方协商确认,按照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前估值
3200万元来确定本次增资的对价。该等增资的定价依据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标的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本次增资扩股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增资前增资后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51%51040.80%
长沙新威新能源有限公司22022%22017.60%
长沙汇顺新能源有限公司16716.7%16713.36%
长沙新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06%604.80%
3/6湘潭派梦贸易有限公司434.3%433.44%
深圳市弘军新能源有限公司--25020%
合计1000.00100.00%1250.00100.00%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弘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军新能源”)
乙方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长沙新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3:长沙汇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4:长沙新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5:湘潭派梦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英可瑞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湖南”“标的公司”、“公司”)
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该方”,合称为“各方”,互称为“一方”、“其他方”,乙
1至乙5合称为“乙方”,乙方为英可瑞湖南的“现有股东”。
1、英可瑞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总注册资本拟从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5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甲方认购。甲方拟投资800万元,其中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3、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
东会负责,其职权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4、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
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乙方1有权提名2名,乙方2有权提名1名,乙方3有权提名1名,甲方有权提名1名,董事长由乙方1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可以经董事会的聘请兼任公司的管理类职务。董事会会议的同一议案经两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仍未通过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仍未通过的,以董事长提出的方案作为当期临时执行方案。
5、公司总经理同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应当审查法定代表
人是否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乙方1有权委派一名财务对标的公司进行监督复核。
4/66、公司不设监事会,选任1名监事,监事由乙方1提名,股东会委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7、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8、股权锁定期:为保证各方合作稳定性,除各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或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各方不再具备合作信任基础外,自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各方应至少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两年以上,否则视为违约。但以下情形不视为违约反本条义务:(1)因司法强制执行等非自愿原因导致的股权转让;(2)乙方1将其股权在乙方1
控制的集团内部企业之间进行的股权转让;(3)一方违约或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各方不再具备合作信任基础的,可将股权进行转让。
9、各方责任如下:(i)按本协议条款按时缴纳出资额;(ii)负责标的公司运营所需资源的筹
措事宜;(iii)股权锁定期义务;(iv)竞业禁止义务;(v)办理标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其中第(iv)款中“竞业禁止义务”具体如下:甲方及其控制的在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应遵守竞业禁止义务,即在股权锁定期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及退出标的公司后两年,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控制或参与任何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即新能源充电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但以下情形除
外:(a)甲方或其关联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同类业务;(b)被动持有竞争性企业不超过
5%的股权且不参与经营管理;(c)经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合作或投资行为。
六、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英可瑞湖南实施增资,引入新投资者可促进英可瑞湖南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英可瑞湖南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62、《英可瑞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