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证券简称:凯伦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588号财智汇商务大厦C幢
15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事项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7.00√的议案》
8.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1.00《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
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其中:议案7.00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8.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算。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4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 11588 号财智汇商务大厦 C
幢15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方式:
电话:0512-63810308
传真:0512-63807088
联系人:陈杰、朱清琦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 11588 号财智汇商务大厦 C 幢
15楼,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234
6、现场会议为期半天,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15
2.投票简称:凯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该列打勾提案名称编码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事项及2026年度
7.00√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
10.00√案》《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1.00√的议案》
注:1、请委托人在议案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打“√”
选择与委托人意见一致的选项。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2、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同意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附件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身份证号码/营
名称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姓名是否委托参会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注:本表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