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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1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16证券简称:泉为科技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C幢易贸大楼 2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一凡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名,代表股份3604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3548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736%。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56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1%。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名,代表股份84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7名,代表股份27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6%。

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56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李会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04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卞水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04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04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4)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04400股,依法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04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威律师、林铠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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