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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事会、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审核,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回顾

(一)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

2023年度,监事列席了董事会相关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8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1、《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1月18日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7、《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第十八次会议用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11、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审议通过1、《关于参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2、《关于补充确认关联

2023年1月19日第十九次会议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一)》;3、《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二)》。

审议通过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

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2月8日并推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4、《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拟任

第二十次会议监事薪酬的议案》;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6、《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

2023年2月24日

第一次会议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审议通过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2023年3月1日

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6、《关于向银行等融资主体申请融资额度预计及提供担保的议第四届监事会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未弥补

2023年3月30日第三次会议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9、《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一)》;12、《关于以实物资产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二)》;13、《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实物资产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14、《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审议通过1、《关于与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专项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审议通过1、《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

2023年6月12日

第六次会议则>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变更

2023年8月17日

第七次会议以实物资产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审议通过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3年9月28日审议通过1、《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取消以实物资产对子公司

第十次会议进行增资的议案》;4、《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3年11月2日审议通过1、《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转让控第四届监事会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采购提

2023年11月22日第十二次会议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补选韩峰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3年12月11日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第四届监事会告(修订稿)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2023年12月28日第十四次会议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9、《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2、《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

2023年12月28日

第十五次会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按照规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合规性及决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规范运作,持续改善管理结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是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主体申请授信需要及采购需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均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同时,监事会将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勤勉、诚信的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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