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 泉为 公告编号:2026-092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及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协议、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供应链、技术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协议、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履行情况对公司
2026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数以协议、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及后续审计数据为准。
一、合同及协议签署情况
经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孙公司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供应链)与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云程)签订《光伏组件采购框架协议》及《太阳能光伏组件购销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HNTX93
(3)注册资本:3470.218万元
(4)注册地址: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润洲路标准厂房二期 E栋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
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7)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共计发生交易或业务往来金额556万元。
(8)履约能力:上述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光伏组件采购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光伏组件事宜签订本合作协议。本协议为双方长期合作总框架,单次订单需另行签署《太阳能光伏组件购销合同》(下称“子合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配套签署《光伏组件技术质量协议》(下称“技术质量协议”)。
1.1合作期限:2026年8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1本协议项下产品为甲方所需采购光伏组件,版型、功率、铭牌标识、包
装标准等由甲方书面盖章确认,乙方依据甲方盖章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3.1产品规格:产品规格为双玻太阳能组件;单批次功率、数量、专用标识、包装以双方盖章子合同为准;
4.1定价模式
本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和数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子合同约定为准。
5.1付款节点
(1)本协议项下意向金为甲方表达合作意向的诚意款项,不属于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意向金额为363.42万元。当且仅当甲乙双方签署生效正式《太阳能光伏组件购销合同》之时,上述已支付的意向金自动转为该购销合同项下的预付款,该款项直接抵充正式合同约定甲方应付预付款对应等额部分,甲方仅需支付正式合同预付款扣除该笔转化金额后的剩余部分,不再重复支付该款项。
(2)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对应货款的50%,该批次剩余45%的货款,自甲方收到该批次货物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起60天内,甲方以180天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5.2质保方式及期限
单批次货物自甲方签收当日起;整体线性功率质保期为12年,单玻组件设计寿命25年,双玻30年。每批次货物交付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二选一执行:
(1)甲方留存该批次总货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息,质保期1年;
质保期满且无乙方质量索赔的,乙方配合结算,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内出现乙方责任质量问题,甲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抵扣赔偿款。
(2)乙方开具该批次总额5%、有效期1年的银行不可撤销质保函;质保期满保函自动失效。
6.1计划释放产能
协议期内,乙方计划下达组件订单总量 130MW,甲方与乙方签订子合同且乙方完成备料、锁定产线后,甲方单方面取消订单、缩减采购量,甲方全额赔偿乙方无法转售的物料。
6.2逾期付款、逾期提货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子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尾款,或已完工无理由拒不提货,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1日,甲方按子合同应付未付总金额0.03%/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单批次违约金总额上限不超过该子合同总金额5%;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框架协议及对应子合同,甲方在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物料、排产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未交
付金额0.03%/日支付违约金;单批次违约金总额上限不超过子合同总金额5%。
(二)《太阳能光伏组件购销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甲方向乙方采购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销售合同。
1.1标的货物名称:双玻太阳能组件
2.1合同总金额:8045.24万元3.1产品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太阳能组件质量标准按照云程组件 A级质量标准执行。
4.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对应货款的50%,剩余45%的货款,自甲方收到该批次货物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起60天内,甲方以180天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
5.1包装与运输和交期
(1)卖方为所需交付货物提供包装,包装需适应长途(陆、海、空)长时
间运输的要求,包装箱不回收。
(2)交期:乙方应在2026年9月1日开始生产,在2026年9月20日前交付完成合同中产品。
(3)运输:买方自行安排提货并承担运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提货地址:
以乙方书面通知的实际提货地点为准。
6.1质量要求及保证
(1)乙方对该产品提供15年的工艺质量保证和25年线性功率输出保证。
(2)质量保证:组件外观 A级,EL A 级
7.1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而形成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一方为诉讼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8.1其他
对于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及修改均应由双方相互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经合法授权之高级职员或授权代表予以签署。任何其他形式的修订均为无效。
四、框架协议、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下,签约子合同预计总价款为¥8045.2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67.31%。本次签署的合同是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本次合同签订将提升公司营业收入,优化现金流状况。
五、合同的审批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风险提示
鉴于本框架协议及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供应链、技术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受政策调整、上级单位原因或其他情况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框架协议及合同的实际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以上框架协议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收入确认,将根据合同履行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的影响以子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及后续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