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证券简称:华信新材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9231.10元,未
提取任意公积金。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40473.45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92311.0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29231.1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775000股,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41153140.1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1090138.31元。
3、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027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0277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说明
除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外,2025年度公司已实施一次中期分红,现金分红
10277500元(含税),未进行股份回购。
1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55500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35%。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5550002055500020555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55040473.4550597407.0540981207.51
研发投入(元)15936207.3415580251.4314474862.77
营业收入(元)359745842.59318734146.26327052453.9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341153140.10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211090138.31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6166500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48873029.336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616650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45991321.5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4.57%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1665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在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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