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证券简称:华信新材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与各授信银行之间的综合授信额度可
以相互调整,最终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具体使用情况以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与各授信银行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活动和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负债能力,公司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签署上述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