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证券简称:华信新材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明澈先生、古淑敏女士、刘涛先生、李包产先生、郭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股份1027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7.75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根据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税前)。
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李振斌先生、束珺女士、李明澈先生回避表决。)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报告了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2026年中期分红的条件,一是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二是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的上限是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同时符合上述前置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活动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负债能力,公司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签署上述额度内的
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在关联方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沂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金融业正常的资金存贷款行为,虽系关联交易,但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新沂农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董事李振斌先生、李明澈先生、古淑敏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
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应对利率和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12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