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证券简称:华信新材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古淑敏女士、刘涛先生、李包产先生、郭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制定符合监管法规、制度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工作,提高委托理财管理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