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证券简称:长盛轴承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孙薇卿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孙薇卿女士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4207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8%,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4.16%。孙薇卿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9389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28%。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孙薇卿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即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孙薇卿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薇卿女士于2025年12月
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710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827%,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832%。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薇卿住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2025/12/5-2025/12/22(大宗交易)一致行动人1孙志华住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一致行动人2褚晨剑住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孙薇卿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7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3%。本次权益变动后,孙薇卿女士持有4207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8%,孙薇卿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权益变动过程149389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持股比例由50.83%下降至
50.00%,触及1%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长盛轴承股票代码30071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A股(大宗交易) 247.10 0.83
合计247.100.8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可多选)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
孙志华9525078131.889525078131.88
孙薇卿4455000014.914207900014.08
褚晨剑120600004.04120600004.04
合计持有股份15186078150.83149389781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37769523.896890669523.06
有限售条件股份8048308626.948048308626.9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公告编号:2025-066)。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的承诺、意向计划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是□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是□否□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注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未剔除回购股份。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孙薇卿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2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
4、上述股东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份
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孙薇卿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