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盛轴承
股票代码:300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薇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
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孙志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褚晨剑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指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长盛轴承、公司指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孙薇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指孙志华、褚晨剑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本次权益变动指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15号准则》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均为人民币单位,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孙薇卿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421198409******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
姓名:孙志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421195610******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
姓名:褚晨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421198409******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关系说明:孙志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孙薇卿系孙志华的女儿,并与褚晨剑为配偶关系。孙志华、孙薇卿、褚晨剑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二、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孙薇卿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即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上述减持计划目前正在进行中。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45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4.9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860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3%,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1.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姓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名(元/股)(万股)(%)
大宗交易2025/12/5-2025/12/2268.89247.100.83孙薇卿
合计--247.100.8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姓名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
孙志华9525078131.889525078131.88
孙薇卿4455000014.914207900014.08
褚晨剑120600004.04120600004.04
合计持有股份15186078150.83149389781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7137769525.906890669523.06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8048308626.948048308626.94
注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未剔除回购股份。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孙薇卿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28%。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8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9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述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孙薇卿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签字):孙志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签字):褚晨剑
2025年12月22日
13(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孙薇卿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签字):孙志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签字):褚晨剑
2025年12月22日
1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地股票简称长盛轴承股票代码300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薇卿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孙志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名称人通讯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
褚晨剑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51860781股,其中孙志华持有95250781的股份数量及占股,孙薇卿持有44550000股,褚晨剑持有12060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0.83%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49389781股,其中孙志华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95250781股,孙薇卿持有42079000股,褚晨剑持有12060000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50.00%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减少2471000股变动比例:减少0.83%
15是□否□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是否拟于未来12
持长盛轴承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个月内继续减持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是□否□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6(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孙薇卿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签字):孙志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签字):褚晨剑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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