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证券简称:怡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
(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关注到市场出现“2025年3月18日,利安德巴塞尔工业公司和科思创公司发布声明:永久关闭位于荷兰鹿特丹港马斯弗拉克特的合资环氧丙烷/苯乙烯单体生产装置”的相关报道,其产能约为31万吨/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通过技改于2024年11月25日试生产,从试生产运行情况来看,环氧丙烷产品品质提升,节能减排效果明显,试生产期间受成本面主要原料丙烯价格偏高波动盘整,环氧丙烷价格处于年度低位,而需求端年底相对淡季行情,环氧丙烷产品虽实现生产和销售,但未能实现盈利。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万元至13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27.06万元至1327.0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修正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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