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新余国科: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4 00:00 查看全文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上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

问回复行为,建立健全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并运营的,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自愿性、交互式沟通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有益补充。平台具体网址为:https://irm.cninfo.com.cn。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三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遵循以下总

体原则:

(一)诚信合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秉持诚信原则,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内容审慎原则:发布信息及回复内容应基于事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措辞严谨、客观、理性。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得替代法定信息披露,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且不得与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内容相冲突。

(三)沟通有效原则:主动、及时地与投资者沟通,增进理解与认同,避免

使用夸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不得发布未经证实或无事实依据的信息。

(四)生态维护原则:积极营造健康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不得利用该

平台配合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具体内容,除符合第三条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规范性要求:

(一)严守信息披露边界:对于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应

1引导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不得以互动易回复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变相泄

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对于已披露事项的提问,可进行充分、详细的解释说明;

(二)保证公平性:应对所有合规提问予以认真、及时的回复,不得选择性

回复或发布信息。对于具有普遍性或重要性的问题及答复,应进行归类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显著位置展示,方便投资者查阅;

(三)保护敏感信息:不得发布或回复任何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违反

公序良俗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审慎判断拟发布内容是否违反相关保密义务;

(四)充分风险提示:如回复内容涉及不确定性因素,必须同时进行充分、明确的风险提示,避免误导投资者;

(五)审慎对待市场热点:回复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时,应基于客观事实,谨慎回应,不得主动迎合或不当关联市场热点,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等方面的影响;

(六)禁止预测与承诺: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任何预测或承诺;

(七)及时回应质疑: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回复内容受到市场

广泛质疑,或相关报道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密切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内部管理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的总负责人,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对拟发布或者回复的信息进行最终审核。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营与协调。

第六条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与分析: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关注、收集互动易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

(二)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各子公司、分公司)对提问进行研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准确资料和专业意见,由证券事务部汇总、草拟回复内容。

2(三)内部审核:草拟的回复内容须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会秘书认为

内容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应视情况报请董事长审批。

(四)外部咨询:必要时,董事会秘书可征求保荐机构、法律顾问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意见。

(五)信息发布:经审核批准后的回复内容,由证券事务部负责在互动易平台发布。

(六)未经本制度规定的审核流程,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

第五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上述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述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3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