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2证券简称:新余国科公告编号:2026-024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审众环成立于1987年,总所(总部注册地)位于武汉,在北京建有管理总部,是全国最早从事证券、期货以及金融、央企等高端业务的大型中国品牌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除武汉总所外,中审众环还在北京、上海等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
35家分支机构,综合实力连续多年稳居中国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前十强。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共有合伙人237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06人,其中72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业务收入221574.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56912.18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53家(含H股),收费总额33868.6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3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51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52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素华
拥有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罗跃龙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
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63万元,包含年报审计费用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
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从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及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出具2026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说明;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