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3证券简称:一品红公告编号:2025-073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交
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一路27号云润大厦
22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捍雄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
274114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8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7人,代表股份271932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9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2182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
股份2182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股份2182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6%。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1692766股,根据《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部分股份5116105股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6576661股。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见证律师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76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
反对34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1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429%;反对34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46%;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9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41%;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38%;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017%;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6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2%;
反对1931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98%;
反对1931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58%;
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6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2%;
反对1931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98%;
反对1931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58%;
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5%。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3%;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30%;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9017%;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3%。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3%;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30%;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9017%;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3%。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3%;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30%;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9017%;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3%。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具体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3%;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30%;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9017%;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3%。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3%;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30%;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9017%;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3%。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
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3%;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30%;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9017%;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3%。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5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5%;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
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14%;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9017%;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9%。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3%;
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8%;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30%;反对191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9017%;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谢兵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