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3证券简称:一品红公告编号:2026-028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交易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一路27号云润大厦
22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捍雄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
275483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2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58394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7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人,代表股份17089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
股份17208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人,代表股份10897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75%。
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1692766股,根据《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5116105股不享有表决权;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截至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16220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3414461股。
4、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李捍东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见证律师和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14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5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4%;反对5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9%;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07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5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3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82%;反对5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5%;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39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70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3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5%;反对70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3%;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16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4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5%;反对4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3%;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3%。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1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5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1%;反对5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1%;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0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5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3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3%;反对5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0%;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38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4%;反对2077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1%;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1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234%;反对2077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2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9%;反对4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8%;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8%;反对4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6%;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关联股东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
捍雄先生、吴美容女士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6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4%;反对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0%;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4%;反对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关联股东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
捍雄先生、吴美容女士、张明渊先生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独立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6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0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4%;反对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0%;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11、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0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6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4%;反对6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7%;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可安、何雨雯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