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24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17
3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13
42023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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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4]361Z0242 号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捷佳伟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捷佳伟创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捷佳伟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捷佳伟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1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捷佳伟创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捷佳伟创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242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李建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连益民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亚萍
2024年4月18日
2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万元,实际可
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4760.36万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480245股,发行价格为9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20.04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8年8月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1254.9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254.91万元(;2)
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923.04万元;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107.04万元;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302.40万元;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9250.02万元;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49.97万元;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29.26万元(已扣除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购买土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6974.70万元);(3)2018年至2023年底累计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237.48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33万元;(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2106.39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519.64万元以及上述(1)、(2)、(3)、(4)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19173.51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700.9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700.95万元;(2)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9281.98万元;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815.61万元;
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611.30万元;(3)2021年至2023年底累计银行存
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7947.97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40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9.95万元、加上募集资金总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84.55万元以及
上述(1)、(2)、(3)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6941.32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2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期末,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8月,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1月,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
2020年12月,因变更保荐机构,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
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将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级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9),同意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2021年5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与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4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款总金额名称闲置募集资银行存款金暂时补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中国银行股份池片设备(新型半有限公司深圳7614708586351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内环支行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中国银行股份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有限公司深圳7484708710631制造生产线建设项深圳桃源居支行目市捷上海浦东发展佳伟银行股份有限研发检测中心建设创新791900788017000002492公司深圳滨海项目能源支行装备中国银行股份股份
1国内营销与服务网有限公司深圳766670869949
有限络建设项目桃源居支行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8110301013000348187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盐田支行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中信银行股份装备产业化项目—
有限公司深圳8110301012200348195大尺寸多腔室扩散191735075.05191735075.05
盐田支行 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常州中信银行股份湿法工艺光伏设备捷佳有限公司常州8110501013901153776生产线建设项目创精新北支行密机高效新型晶体硅太中信银行股份械有阳能电池湿法设备有限公司常州81105010119013995863限公及配套智能制造设新北支行司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191735075.05191735075.05
说明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分别为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滨海支行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均为上级支行或上级分行。
说明2:2021年1月,公司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均已于2021年销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账户已于2022年11月注销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账户已于2022年8月销户
5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款总金额名称闲置募集资银行存款金暂时补流
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63291445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97814.001097814.00市捷深圳罗湖支行
佳伟上海浦东发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创新装备产业化项目-展银行股份
能源79190078801700002025二合一透明导电膜311739713.57311739713.57有限公司深
装备 设备(PAR)产业化股份圳分行项目
有限兴业银行股份-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
公司有限公司深圳337010100102279253690336127.42690336127.42研发项目分行超高效太阳能电池常州
装备产业化项目-捷佳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创精中国建设银行化项目(超高效太密机股份有限公司44250100004600002981366239586.6716239586.67350000000.00阳能电池湿法设备械有深圳机场支行及单层载板式非晶限公
半导体薄膜 CVD 设司备产业化项目)
合计1369413241.661019413241.66350000000.00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7716.6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9409.8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
6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
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
募投项目名称调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坪
装备产业化项目—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3号、深圳市坪山
大尺寸多腔室扩散实施地点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区石井社区横塘村2号、惠州市大亚湾
炉及 PECVD 设备 北角 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生产线建设项目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7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
2018年8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254.9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1254.91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
2021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 号)。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8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截止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止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公司将
9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3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止2022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8784.95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8784.95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止2023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
10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止2024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1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2.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6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12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为12106.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且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拟用募集资调整后投入项目项目类别实际募集资金增减情况金投入金额资金情况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4221.214221.216329.202107.99程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设备购置2255.342255.34147.35-2107.99光伏设备)制造生铺底资金2770.662770.662770.66
产线建设项目小计9247.219247.219247.21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4190.994190.997112.492921.50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程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设备购置3060.823060.82139.32-2921.50制造生产线建设项
铺底资金2475.182475.182475.18目
小计9726.999726.999726.99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1210.13483.942666.282182.34
程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设备购置3178.243178.24995.90-2182.34生产线建设项目
铺底资金1875.731875.731875.73
小计6264.105537.915537.91
1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
2420.112420.117489.525069.41
程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设备购置12595.4112595.417526.00-5069.41项目铺底资金
小计15015.5215015.5215015.52
本次调整系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土建工程与设备购置的投入资金之间的调整,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内容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调整后投入资项目类别实际募集资金增减情况额金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8616.818616.81-8616.81
场地租赁费9917.549917.54
场地装修费3363.153363.15
设备购置费用3989.503989.503989.50
软件购置费用589.00589.00589.00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29.88329.88-329.88
土地购置费8000.008000.00-8000.00
铺底流动资金5847.765847.765847.76
产业化验证(中试线)1300.001300.004966.003666.00
合计28672.9528672.9528672.95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14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
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13320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1.5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服务人员的扩
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
31日前完成。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
15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设”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2)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
12月31日。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募投项目名称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Cassette-Less 刻蚀设备和单晶圆
SiC 高温退火炉设备、SiC 高温氧化
清洗设备技术的改进与研发,立炉设备、SiC 外延生长设备、SiC 晶
式炉管常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
体生长设备、SiC 水刀激光切割设立式炉管低压化学气相沉积设
建设内容 备、高温 MOCVD(HT-MOCVD)
备、立式炉管低压原子气相沉积设备以及集成电路立式氧化扩散设设备以及立式炉管
备、气相沉积设备等高端工艺设备
HKALO/HFO2 工艺设备技术的研发改进与研发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5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调整后投入资项目类别实际募集资金增减情况额金情况
16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调整后投入资项目类别实际募集资金增减情况额金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4725.004725.004725.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8659.678659.678240.67-419.00
软件工具购置费1587.001587.001441.00-146.00
样机研发及测试49637.0049637.0050202.00565.00
合计64608.6764608.6764608.6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17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入募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629.26;2、向特
募集资金总额104760.3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集资金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1611.30
募集资金:248120.04总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8年:19177.95
64608.67。2019年:31107.04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13302.40
已累计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7457.9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9250.02投入募
募集资金:64608.67。2022年:1249.97集资金
2023年:3629.26
总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5.3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2021年:52982.94
集资金:26.04%。2022年:44815.61
2023年:21611.30
项目项目截至期是否已达到可行末投资募集前承变更项截至期末预定是否达性是募集后承诺投调整后投本年度投进度本年度实累计至今承诺投资项目诺投资金目(含累计投入可使到预计否发资金额资总额(1)入金额(%)(3)现的效益总效益
额部分变金额(2)用状效益生重
=
更)态日大变
(2)/(1)期化
1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高效晶硅太阳
能电池片设备
(新型半导体掺
9247.21否9247.219247.218883.9096.0714427.6837331.03是否
杂沉积工艺光伏
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2.智能全自动晶
体硅太阳能电池
9726.99否9726.999726.998079.7483.0714953.9927981.35是否
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3.晶体硅太阳能是
是(详电池片智能制造(详
33005.37见附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车间系统产业化见附
2)项目表2)是
是(详4.研发检测中心(详
15015.52见附表15015.5215015.526763.4145.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建设项目见附
2)
表2)是
是(详5.国内营销与服(详
4332.00见附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务网络建设项目见附
2)
表2)
26.补充流动资金
27895.36否27895.3627895.3628311.94101.4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
7.湿法工艺光伏
设备生产线建设5537.91否5537.915537.915396.9197.4517287.4840392.96是否项目
8.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是(详法设备及配套智见附表10000.0010000.009676.7896.7734535.8184595.66是否能制造设备生产2)线建设项目28672.95(包
9.超高效太阳能
括累计收到的电池装备产业化不适用
是(详银行存款利息项目—大尺寸多(尚未见附表收入、银行理28672.953629.2610603.9636.98不适用不适用否腔室扩散炉及建设完
2)财产品利息扣PECVD设备生产 成)除手续费的净线建设
额)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104760.36106095.94106095.943629.2677716.6473.2581204.96190301.00小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超高效太阳能
电池装备产业化
99877.18否99877.1899877.1818907.3963979.2364.0625566.8025566.80是否
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
半导体薄膜 CVD设备产业化项
目)
2.超高效太阳能
电池装备产业化
项目-二合一透明
33438.34否33438.3433438.342652.584347.2313.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3.先进半导体装是
是(详备(半导体清洗(详
64608.67见附表64608.6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设备及炉管类设见附
2)备)研发项目表2)
是(详
4.第三代半导体
见附表64608.6751.3351.330.0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装备研发项目
2)50480.40(包50480.40括累计收到的(包括累
5.补充流动资金
50195.85否银行存款利息计收到的51032.06101.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
收入、扣除手银行存款续费的净额)利息收入、
4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项248120.04248404.59248404.5921611.30119409.8548.0725566.8025566.80目小计
合计352880.40354500.53354500.5325240.56197126.4955.61106771.76215867.80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
况和公司需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密关注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未达到计划进度
重推进项目建设。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或预计收益的情
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况和原因(分具
(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因为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加快,所以公司审慎推进该项目。2022年4月26体项目)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
5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同上
项目可行性发生(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同上
重大变化的情况(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同上
说明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同上
(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同上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目实施地点变更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情况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6(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3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2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13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目实施方式调整(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情况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公司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
7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
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2018年8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1254.91募集资金投资项万元。
目先期投入及置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换情况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2021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 号)。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
(1)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用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暂时补充流动资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金情况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止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3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止2022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8784.95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8784.95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均未超
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止2023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止2024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用闲置募集资金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进行现金管理情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况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项目实施出现募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集资金节余的金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额及原因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5.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10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004.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6.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173.51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6941.32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剩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941.32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募集资金使用及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披露中存在的问构的公告》。
题或其他情况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
11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13320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1.5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3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2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13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1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13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变更后的项变更前项目本年度实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目拟投入本年度实是否达到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拟投入募集际投入金际累计投入度(%)定可使用状募集资金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额金额(2)(3)=(2)/(1)态日期
总额(1)变化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湿法设备及配
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10000.009676.7896.7734535.81是否套智能制造设业化项目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
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23005.37超高效太阳能业化项目电池装备产业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不适用(尚化项目—大尺4332.00
建设项目3629.2610603.9636.98不适用未建设完否寸多腔室扩散上述项目累计收到的成)
炉及PECVD设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备生产线建设1335.58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8784.959004.31102.50不适用不适用否
动资金目1先进半导体装备(半
第三代半导体
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64608.6751.3351.330.08不适用不适用否装备研发项目类设备)研发项目
合计112066.573680.5929336.3826.1834535.81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2020年10月26日公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3)
2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28672.95 万元。资金来源为原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
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金额为24204.36万元;以及原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4468.59万元。(4)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5)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
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因新厂房建设进度延迟
3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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