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4证券简称:捷佳伟创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519.64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760.36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8年8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480245股,发行价格为9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20.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4月 1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2613.1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6113.84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备注号承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1(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9247.219247.218883.9096.07%已结项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29726.999726.998079.7483.07%已结项
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
333005.37---已终止
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5015.5215015.526763.4145.04%已终止
5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332.00---已终止
6补充流动资金27895.3627895.3628311.94101.49%已结项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
75537.915537.915396.9197.45%已结项
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
8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10000.009676.7896.77%已结项
产线建设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
9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28672.9519518.5868.07%已结项
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
合计104760.36106095.9486631.26-
(1)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2)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
(3)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2.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累计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备注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超高效太阳能电
1池装备产业化项133315.52133315.52110111.0082.59%
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
1.1设备及单层载板99877.1899877.1884434.4484.54%已结项
式非晶半导体薄
膜 CVD设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
1.2 膜设备(PAR)产 33438.34 33438.34 25676.56 76.79%
业化项目
第三代半导体装
264608.6764608.6714838.8422.97%
备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
350195.8550480.4051032.06101.09%
目
合计248120.04248404.59175981.90-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延期,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延期,同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2)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6165.1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一年期 LPR同期基准利率(3.00%)计算,公司预计12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18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捷佳伟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