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捷佳伟创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捷佳伟创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4760.36万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号)同意,捷佳伟创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480245股,发行价格为9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20.04万
1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8年8月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1254.9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254.91万元;(2)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923.04万元;2019年度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107.04万元;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3302.40万元;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250.02万元;2022年度直接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49.97万元;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29.26万元(已扣除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购买土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6974.70万元);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833.53万元;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081.09万元(;3)2018年至2025年底累计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588.82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33万元;(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2106.39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万元以及上述(1)、(2)、(3)、(4)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610.22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700.9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700.95万
元;(2)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9281.98万元;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44815.61万元;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611.30万元;
2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7564.90万元;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16928.13万元;(3)2021年至2025年底累计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9246.05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1.88万元;(4)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6190.84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加上募集资金总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84.55
万元以及上述(1)、(2)、(3)、(4)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7555.05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捷佳伟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期末,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3(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8月,捷佳伟创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1月,捷佳伟创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与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1 月,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
2020年12月,因变更保荐机构,捷佳伟创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
州捷佳创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就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
4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将变
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
生产线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级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中: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款总金额闲置募集资银行存款金暂时补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14708586351体掺杂沉积工艺光-
公司深圳内环支行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公司深圳桃源居支748470871063-制造生产线建设项行目深圳市捷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79190078801700000249研发检测中心建设
伟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项目
装备股份有滨海支行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国内营销与服务网
公司深圳桃源居支7666708699493-络建设项目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30101300034818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深圳盐田支行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装备产业化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3010122003481953大尺寸多腔室扩散106102207.91106102207.91
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湿法工艺光伏设备
8110501013901153776-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生产线建设项目常州捷佳创高效新型晶体硅太精密机械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阳能电池湿法设备
限公司81105010119013995864-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106102207.91106102207.91
5注1: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束,账户761470858635已于2021年销户;
注2: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终止,账户79190078801700000249已于2022年11月注销;
注3:2021年1月,公司注销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专户账号:766670869949),并将此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出至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专户账号:8110301012200348195)。该账户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注4: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结束,账户8110501011901399586已于2022年8月销户;
注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均为上级支行或上级分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9),同意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2021年5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中: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款总金额闲置募集资金银行存款暂时补流深圳市捷佳中国民生银行
伟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3291445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21375.451121375.45装备股份有深圳罗湖支行
6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
79190078801
银行股份有限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109684696.05109684696.05
700002025
公司深圳分行 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兴业银行股份
33701010010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
有限公司深圳564744463.0614744463.06550000000.00
2279253目
分行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
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常州捷佳创中国建设银行44250100004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精密机械有股份有限公司-
600002981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
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
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
合计675550534.56125550534.56550000000.00注: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设备产业化项目)结束,账户44250100004600002981已于2024年8月销户。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6631.2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3902.8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7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
(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
募投项目名称调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坪
备产业化项目—大尺深圳市坪山区金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3号、深圳市坪山
寸多腔室扩散炉及实施地点辉路与锦绣东路区石井社区横塘村2号、惠州市大亚湾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 交汇处西北角 西区龙海二路 313 号、深圳市坪山区坑设项目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
8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
2018年8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1254.91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
2021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 号)。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9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30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2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10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13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
补流金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3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8784.95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
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11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8784.95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2023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12截至2025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55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13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
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2.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14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0597.60 万元将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2106.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未确定最终使用用途。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65.1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1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6190.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捷佳伟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无超募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拟用募集资实际募集调整后投入项目项目类别增减情况金投入金额资金资金情况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4221.214221.216329.202107.99池片设备(新型半设备购置2255.342255.34147.35-2107.99导体掺杂沉积工艺
铺底资金2770.662770.662770.66光伏设备)制造生
产线建设项目小计9247.219247.219247.21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4190.994190.997112.492921.50智能全自动晶体硅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设备购置3060.823060.82139.32-2921.50
制造生产线建设项铺底资金2475.182475.182475.18目
小计9726.999726.999726.99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1210.13483.942666.282182.34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设备购置3178.243178.24995.90-2182.34
生产线建设项目铺底资金1875.731875.731875.73
小计6264.105537.915537.91
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2420.112420.117489.525069.41研发检测中心建设
设备购置12595.4112595.417526.00-5069.41项目铺底资金
16拟用募集资实际募集调整后投入
项目项目类别增减情况金投入金额资金资金情况
小计15015.5215015.5215015.52
本次调整系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土建工程与设备购置的投入资金之间的调整,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内容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拟用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资项目类别实际募集资金增减情况投入金额金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8616.818616.81-8616.81
场地租赁费9917.549917.54
场地装修费3363.153363.15
设备购置费用3989.503989.503989.50
软件购置费用589.00589.00589.00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29.88329.88-329.88
土地购置费8000.008000.00-8000.00
铺底流动资金5847.765847.765847.76
产业化验证(中试线)1300.001300.004966.003666.00
合计28672.9528672.9528672.95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7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其中: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
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13320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1.5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
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18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
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31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
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2)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
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募投项目名称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管类设备)研发项目
Cassette-Less 刻蚀设备和单晶圆清洗设备 SiC 高温退火炉设备、SiC 高温氧化
建设内容 技术的改进与研发,立式炉管常压化学 炉设备、SiC 外延生长设备、SiC 晶气相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化学气相 体生长设备、SiC 水刀激光切割设
19调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沉积设备、立式炉管低压原子气相沉积 备、高温 MOCVD(HT-MOCVD)
设备以及立式炉管 HKALO/HFO2 工艺设 设备以及集成电路立式氧化扩散设
备技术的改进与研发备、气相沉积设备等高端工艺设备研发达到预计可使
2024年5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用状态日期
上述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拟用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资项目类别实际募集资金增减情况投入金额金情况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用4725.004725.004725.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8659.678659.678240.67-419.00
软件工具购置费1587.001587.001441.00-146.00
样机研发及测试49637.0049637.0050202.00565.00
合计64608.6764608.6764608.67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
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
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和“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20序号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增减情况
1建设投资27554.4027554.40-
1.1建筑工程及设备26871.4026871.40-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
1.1.119450.0024200.004750.00
用
1.1.2设备购置费用6232.402141.40-4091.00
1.1.3软件购置费用1189.00530.00-659.00
1.2建设工程其他费用683.00683.00-
2铺底流动资金5883.945883.94-
合计33438.3433438.34-
(2)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增减情况
1建设投资14406.6721608.677202.00
场地投入及工程费
1.14725.0015000.0010275.00
用
1.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9681.676608.67-3073.00
1.2.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8240.675869.67-2371.00
1.2.2软件工具购置费1441.00739.00-702.00
2样机研发及测试50202.0043000.00-7202.00
合计64608.6764608.67-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这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
交汇处西北角,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该两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1(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三)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经核查,捷佳伟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捷佳伟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2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4760.36;本年度投入募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81.09;募集资金总额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48120.04集资金总额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6928.13。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
集资金总额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457.90;已累计投入募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6631.26;
金总额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4608.67。集资金总额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3902.8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5.30%;
金总额比例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04%。
截至期项目是否末投资可行已改截至期末进度项目达到预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变项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本年度实累计投入()定可使用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否发超募资金投向目(含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23现的效益金额()()=态日期生重部分
(2)/大变
改变)
(1)化承诺投资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高效晶硅太阳
能电池片设备
(新型半导体掺否9247.219247.218883.9096.072020-8-3127870.63是否杂沉积工艺光伏
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2.智能全自动晶
体硅太阳能电池
否9726.999726.998079.7483.072021-8-3132504.94是否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3.晶体硅太阳能是(详是(详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电池片智能制造见附见附
23车间系统产业化表2)表2)
项目4.是(详是(详研发检测中心见附15015.5215015.526763.4145.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见附建设项目表2)表2)5.是(详是(详国内营销与服见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见附务网络建设项目表2)表2)
6.补充流动资金
否27895.3627895.3628311.94101.4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7.湿法工艺光伏
设备生产线建设否5537.915537.915396.9197.452020-8-3116363.67是否项目
8.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是(详法设备及配套智见附10000.0010000.009676.7896.772022-9-3025484.38是否能制造设备生产表2)线建设项目9.28672.95(包超高效太阳能括累计收到的电池装备产业化
是(详银行存款利息项目—大尺寸多
见附收入、银行理28672.953081.0919518.5868.072025-12-1135227.39是否腔室扩散炉及PECVD 表 2) 财产品利息扣设备生除手续费的净产线建设
额)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106095.94106095.943081.0986631.2681.65137451.01小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超高效太阳能
电池装备产业化
项目-泛半导体否99877.1899877.1884434.4484.542023-05-3142942.61否否装备产业化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
24电池湿法设备及
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
2.超高效太阳能
电池装备产业化
项目-二合一透
否33438.3433438.343735.7125056.7774.93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否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3.先进半导体装是(详是(详备(半导体清洗见附64608.6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见附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表2)表2)4.是(详第三代半导体见附64608.6713192.4213379.6120.712027-12-31不适用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否装备研发项目
表2)50480.4050480.40(包(包括累计收到
5.括累计收到的补充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否银行存款利息51032.06101.09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利息收入、扣
收入、扣除手除手续费的续费的净额)
净额)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项248404.59248404.5916928.13173902.8870.0142942.61目小计承诺投资项目
354500.53354500.5320009.22260534.1473.49180393.62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无
合计354500.53354500.5320009.22260534.1473.49180393.62
25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需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密关注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3)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因为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加快,所以公司审慎推进该项目。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4)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未达到计划进度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或预计收益的情
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该募投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况和原因(分具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体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该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26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4)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导致营收减少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同上(2)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同上(3)
重大变化的情况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同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说明业化项目:同上(2)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同上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
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目实施地点变更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3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2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13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
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情况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27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公司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
12月31日。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2018年8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3-378号《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254.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1254.91募集资金投资项万元。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目先期投入及置
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换情况币4260.15万元。2021年8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78 号)。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已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260.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60.15万元。
(1)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行业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用闲置募集资金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暂时补充流动资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金情况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3)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28(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3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4)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8784.95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现已变更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60000.00万元,期间合计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8784.95万元,但期间单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3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 40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
截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5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7)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原拟用于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资金用于暂时补流金额人民币55000.00万元。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进行现金管理情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况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29案。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5.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004.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项目实施出现募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集资金节余的金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
额及原因民币556.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90.8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0597.60 万元,将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113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9.64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
相关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610.22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向特定对象尚未使用的募集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以及项目投入及相关利息收资金用途及去向
入及手续费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7555.05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万元;剩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555.05万元。
3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
厂房基建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等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该募投项目使用的购买土地用募集资金。(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片区金牛东路以北,创景北路以西,新建生产厂房13320平方米,计划建设期为1.5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原有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计划购置新的工业用地,考虑到场地的寻找、厂房的建设等尚需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销售、技术服务人员的扩充及培训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配备售后服务零件库等。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1年12募集资金使用及月31日前完成。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披露中存在的问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题或其他情况 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 12 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实施进度,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通过租赁厂地的方式,进行产能建设及生产,并将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福民路3号、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横塘村2号、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13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园。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由于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迟,导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本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的考虑,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31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
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于
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和“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为适应光伏电池多技术路线发展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产品呈现大产能、高效率、产品品类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公司生产、研发所需车间及场地建设标准需进一步提升;根据募投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项目所需的建设工程方案、设备及软件购置方案、样机研发及测试方案进行了优化,从而对该两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增加了建设工程费用,适当地减少了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样机研发及测试费用。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
32附表2: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后的项改变后项目拟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本年度实际本年度实是否达到目可行性是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际累计投入度(%)(3)=定可使用状投入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否发生重大
总额(1)金额(2)(2)/(1)态日期变化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
设备及配套智能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10000.00-9676.7896.772022-9-3025484.38是否制造设备生产线业化项目建设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
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23005.37超高效太阳能电业化项目池装备产业化项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
目—大尺寸多腔4332.00
建设项目3081.0919518.5868.072025-12-1135227.39是否室扩散炉及上述项目累计收到的
PECVD 设备生产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
线建设1335.58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8784.95-9004.31102.5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资金目33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不适用
第三代半导体装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64608.6713192.4213379.6120.712027-12-31不适用(尚未建否备研发项目设备)研发项目设完成)
合计-112066.5716273.5151579.2846.0360711.77
(1)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宝塔山路以东旺财路以北。(2)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86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设”,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分具体项目) 西北角。(3)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8672.95万元。资金来源为原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金额为24204.36万元;以及原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4468.59万元。(4)
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5)公司于2023年
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考虑到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同时结合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
34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1、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1)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31 日;(2)因“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
房建设尚未完成,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要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光伏行业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技术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迭代带来光伏设备的市场发展机遇,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分具体项目)日。2、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均为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锦绣东路交汇处西北角,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推动厂房建设进度,上述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后续竣工验收及厂房装修仍需一段时间,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业化项目”及“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35(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百川陶龙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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